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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住房公积金:符合租住条件者月提取额上限为9619元

发布时间:2023-01-06 作者:admin 阅读次数: 来源: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
近日,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《关于继续执行租房提取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》明确,缴存人及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,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,租房提取限额继续执行每人每月900元的标准。

以备案租赁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,提取额度从租赁合同备案当月起算,可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。月租金超过广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40%,及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,超出部分租金均不计入提取额度。目前月提取额上限为9619元,限随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动态调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