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省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《遂宁市主城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》,从支持居民合理住房信贷需求、做好开发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、对特殊人群购房给予购房补贴、鼓励各类人才和市外团体团购新建商品住房、允许开发企业分期开发分期办理不动产权证等10个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。
其中,提出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,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,最低首付比例为20%;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,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%。
鼓励各类人才和市外团体团购新建商品住房方面,鼓励开发企业推出团购优惠活动,更好满足党政机关人员、企事业单位人员、军人、医护工作人员、教师、产业工人、社会团体职工等各类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需求。